河北發改委:分布式規模從嚴控制 戶用政策還在制定中
6月15日,河北省發改委發布了《關于貫徹落實國家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要求的通知》,內容如下。
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發展改革委(局)、物價局,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、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:
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國家能源局《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發改能源〔2018〕823號)要求,并結合國家能源局6月12日召開的光伏發電專題會議精神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關于2018年建設規模問題。為緩解國家補貼壓力,對今年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采取分類調控方式:對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光伏電站和分布式電站建設規模從嚴控制;對領跑者基地項目視調控情況酌情安排;對光伏扶貧和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積極支持,有序發展。
二、關于價格政策銜接問題。凡納入2017年及以前財政補貼規模的光伏電站項目在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網投運的,可繼續執行2017年標桿電價。
三、關于戶用分布式光伏政策問題。國家能源局與財政部正在認真研究,待國家政策明確后另行通知。
附件: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委《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》
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2018年6月15日
附件:



